关于中山大学自考扫尾工作期限的公告

点击数:512 | 发布时间:2025-04-03 | 来源:www.ynpxfm.com

    依据《关于中山大学自考扫尾工作事宜的公告》(粤考办〔2019〕19号)(详见附件1)和《关于我省自考行政管理等十八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的公告》(粤考委〔2017〕4号)(详见附件2)有关精神, 结合我校自考扫尾工作拓展的实质状况,为更好服务广大考生,现将我校自考扫尾工作期限公告如下:

    我校自考扫尾工作至2022年结束,在此之前,我校继续为首报专业主考学校为中山大学的考生组织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同意考生毕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有关附件:

    1、附件1:关于中山大学自考扫尾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粤考办〔2019〕19号).pdf

    2、附件2:关于我省自考行政管理等十八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的公告(粤考委〔2017〕4号).doc

    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
    2019年十月8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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